
中華民國108年2月27日
眾銀企工公告字第1080001號
主 旨:選舉本會第四屆會員代表大會代表事項公告。
依 據:依據民國107年12月5日本會第三屆第13次臨時會員代表大會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會第3屆會員代表大會代表即將任期屆滿,依法辦理公告選舉。
二、第4屆會員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投票時程如下:
(一)時間:
108年3月9日(星期六),各分區投票時段如下。
(二)各區投票所地點分配如下:
(1)北區(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市):
(a)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台北市大同區南京西路103-2號1樓。
投票時間:上午9點整至中午12點整。
(2)中區(苗栗縣、台中市、雲林縣、彰化縣、南投縣):
(a)馴鹿咖啡:台中市南屯區大墩七街345號1樓。
投票時間:上午9點整至中午12點整。
(3)南區(嘉義縣市、台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
本會會址會議室: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177之2號。
投票時間:上午9點整至下午1點整。
(5)其他:
未在上述縣、市所在地單位/分行之會員,可擇最近之投票所於各分區時段投票,並請會員留意各投票區投票時間。
三、投票人資格:本會108年1月底具本會會員身份者,請攜帶員工識別證或國民身分證以利領取選票進行投票。
四、投票注意事項: 具投票資格之本會會員可擇最近工作所在地之公告投票所進行領票及投票,另本會為便利會員領票及投票,亦可於本會全
國任一區投票所進行領票及投票,如投票人跨區重覆投票本會查證屬實者,該投票人所投之選票將全數視為廢票。
五 、會員代表大會代表由本會所有一般會員共同選舉,採無記名連記法親自投票,以得票較多者為當選,次多者為候補,其票數相同者,以
抽籤決定之;應選會員代表名額27人,候補會員代表名額9人。
六、候選人資格:本會未受停權處分之一般會員。
七、會員代表大會授權理事會提出之候選人參考名單,詳如附件,並將印入選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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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會員代表選舉之會員名冊,已經理事會審定,並送主管機關備查;實體文件置於工會,可隨時查閱。
九、開票日期:
各分區投票所於投票截止後,立即以封條封箱票匭;並訂於108年3月9日(星期六)下午15:00,集中於本會高雄會址會議室,統一開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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